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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选聘后勤管理处及医院管理处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13:39:56
纪委,各党总支(党委),各学院(所、部)、医院,党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工会、团委:
    根据《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2010年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干部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中大党委发[2010]21号)的精神和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后勤管理处、医院管理处负责人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勤管理处处长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和资格
    1、岗位职责
    主持后勤管理处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校园规划和管理,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与修缮,设备与物资的采购与管理,滨江门诊部、车队管理等工作。
    2、任职条件和资格
   (1)任职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相应岗位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奋敬业,顾全大局,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实际相结合,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勇于改革创新,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公道正派,为人师表,团结合作,联系群众,作风民主,谦虚谨慎,清正廉洁,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任职资格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在副处级领导岗位工作满二年以上;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根据岗位需要,条件优秀者,可以破格提拔。
  (已具有正处级领导干部资格的应聘者不受以上资格限制)
    二、医院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和资格
    1、岗位职责
    主持医院管理处工作。主要负责对各直属附属医院的协调管理,负责对直属附属医院与有关部、处、学院的沟通与合作,协助各附属医院制定发展规划。指导、评估与检查直属附属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护理以及医技等方面工作;负责对门诊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任职条件和资格
   (1)任职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相应岗位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奋敬业,顾全大局,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实际相结合,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勇于改革创新,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公道正派,为人师表,团结合作,联系群众,作风民主,谦虚谨慎,清正廉洁,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任职资格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毕业,正高职称;
    具有医院管理工作经历,担任正科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根据岗位需要,条件优秀者,可以破格提拔。
  (已具有副处级领导干部资格的应聘者不受以上资格限制)
    三、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自荐。凡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全校教职员工(含附属医院)均可参加应聘。应聘人员必须进行个人自荐,填写应聘表。应聘表于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前交党委组织部),并提交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
    2.资格审查。组织部对自荐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公布审查结果。
    3.民主推荐(包括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4.组织考察。
    5.酝酿决定。
    6.任前公示后发文。
    四、联系人:朱建良  电话:86633112     董凯峰  电话:86633125
 
 
                                          党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