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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13:39:56
    一、个人报名注意事项
    今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转发<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60号)和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考办发〔2010〕2号)等文件精神,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人员的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10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0年12月31日。
    2、浙江省新华医院考生报名:考点选择省直;单位名称选择浙江省新华医院;单位所属选择省、自治区;单位性质选择医疗卫生
    3、2010年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填写原来的档案号。
    4、考生手机号码填写准确。
    5、录入有生僻字的姓名时,可使用拼音代替名字中的生僻字。
    6、如需修改个人报考信息,可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以自已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修改,保存后必须重新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报名表》,以保持报名表上的信息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致。
    7、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定要按照要求上传,具体详见《上传照片要求》。
    8、2010年考试未全部通过的考生今年报考同专业需要提供2010年成绩单。
    二.材料上报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厅《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以下称公告)审核要求,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审核后盖章)。
    2、2张二寸照片。
    3、《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单位盖公章)。
    4、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单位审核盖章)。
    5、报考中级的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单位聘任证明(单位审核盖章);报考师级的提供士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单位聘任证明(单位审核盖章)。
    6、医师类提供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本人签名、单位审核人签字、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8、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证明;(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需要)。
    9、2010年考试未全部通过的考生今年报考同专业需要提供2010年成绩单。
    (二)审核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受聘年限:受聘年限要按照《公告》要求严格审核,任职年限必须是实足年限,脱产读研究生时间不算任职年限
    2、关于聘任证明:单位可以统一出具本单位考生受聘时间证明。
    3、关于护理初级(士):2010年度护理学(士级)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2010年和2009年的成绩是最后一次滚动计算了,自2011年起,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关于档案号:2010年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填写原来的档案号;2009年及以前参加过的均不需要填写原档案号。
    三、考试用书征订
2011年考试用书征订不统一组织,单位或个人可以去杭州浙意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订购,地址: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电话:0571-87217498。
    四、材料上交时间
    上报材料时上交考务费:初级每人200元(每科50元);中级每人280元(每科70元)材料上交时间为2011年01月10日-2011年01月11日,切勿延误。
 
 
 
人力资源部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