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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华医院教职工疗休养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0 13:4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谈判,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 项目名称

浙江省新华医院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

二、 项目要求

1、线路:由供应商制定适合疗休养的路线方案或根据需求方的疗休养地点制定合适的路线方案,原则上以省内为主。

2、标准:时间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费用不超过400/天·人;费用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三、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四、投标事宜

1、报名:各谈判响应单位请于6月7日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复印件(上附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dyzxfanhao123@163.com

2、协调会请于6月8日14:00前往浙江省新华医院(拱墅区潮王路318号)住院楼四楼药剂科示教室听取项目情况介绍与要求。    

3、谈判会:谈判时间定于6月15日14:00;地点:住院楼四楼药剂科示教室。当天请持谈判响应方案及服务承诺书参加

4、咨询:联系人:樊老师    0571-85267182

       

浙江省新华医院工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