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传承创新综合楼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议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基建科拟对中医药传承创新综合楼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进行公开议价,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此次议价,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概况:
1、项目名称:中医药传承创新综合楼项目
2、项目地点:杭州市潮王路318号
3、资金来源:政府出资
4、项目概况:建设面积5.6万方,匡算2.8亿元
5、项目内容:中医药传承创新综合楼项目建议书
6、采购预算:10万元
二、招标范围:
(1)按招标人安排对中医药传承创新楼项目进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及咨询服务(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编制,并提供相关报告)。
(2)服务期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在接到业主通知后20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 并配合业主报发改部门立项。
(3)质量标准: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及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负责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
二、资格条件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单位需经工商注册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服务范围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第十四条之第(二)项“编制项目建议书(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及第(三)项“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内容)。
3、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4、2015年1月1日至今必须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编制业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报价单
注意:以上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
五、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6日。
六、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67049
七、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八、议价地址:另行通知。
日期: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