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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关于门诊楼、住院楼防雷检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4 15:2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 门诊楼、住院楼防雷检测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编号:HQ-2018-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门诊楼、住院楼防雷检测

 

 

1

门诊楼、住院楼防雷检测根据采购人需求对门诊楼、住院楼进行防雷检测并出具符合防雷检测标准的检测报告,报告有效期1年。有效期期满双方合作良好,协商一致可续约1年。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911170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201

.磋商时间:待定

.磋商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201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5267042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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