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关于医院化粪池清运服务的院内议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 医院化粪池清运服务 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Q-2018-010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 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医院化粪池清运项目 |
12只 |
2 |
为医院提供化粪池疏通、清洁、清运等服务,服务期2年,服务期满双方合作良好,协商一致可续约1年。 |
若实际数量发生改变,以实际数量为准。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杭州市范围内具有化粪池清运服务资质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对此项服务要求响应程度的承诺(医院化粪池要求每季度进行疏通,池内外清洁,清运,作业时应不影响院方正常工作;如遇院方紧急处理需求时,应在6小时内到场处理;服务期内若未按规定周期及时间进行处理,院方有权进行相应扣罚,扣罚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类似情况发生2次(含)以上的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约);
4)化粪池清运服务报价: 元/只(该报价应包含交通费、人工费、作业费、处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以任何形式收取其他费用);
5)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16年1月1日起至今);
6)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六.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201室
八.遴选时间:待定
九.遴选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endif]> | |||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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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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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医院的服务方案优劣。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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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粪池清运频率,应急响应时间。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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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 |
化粪池清运费用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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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分 |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201室
联系人:应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85267042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