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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关于医院公务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的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14:23: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 医院公务车辆保险采购 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编号:HQ-2019-001

.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医院公务车辆保险

6

5

为医院公务车辆提供优质的车辆投保和理赔服务,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双方合作良好,协商一致可续约1年。

拟投标险种: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保险(1/座,按行驶证人数保)、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该险种涵盖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三个主险)、自燃险(含不计免赔)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浙江省财政厅公布的省级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定点采购单位证明材料;

3)针对医院公务车辆投保与理赔的服务方案;

4)常规服务外的其他优惠措施;

5)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1611日起至今);

6保费报价( 本次报价为根据现行保监会规定的标准费率测算的一年的车辆保险保费折扣率,即就上述车辆及险种2019131日前已投保的保险,在201921日至2020131日一年期限内到期并重新投保新一年上述险种保险所需的车辆保险保费折扣率 )。

注:车辆具体信息可向采购单位联系人获取。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117170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201

.遴选时间:待定

.遴选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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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评审内容

分值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25

201611日至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

5

公司所提供的针对医院的投保与理赔服务方案优劣。

30

公司所能提供的其他优惠措施。

10

价格部分

保费报价

30

 

100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201

联系人:应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85267042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