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关于急诊住院楼改造工程环保验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 急诊住院楼改造工程环保验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jjk-2019-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急诊住院楼改造工程环保验收 |
1 |
1 |
5 |
完成急诊住院楼改造项目环保验收所需监测并编制环境影响验收报告书 |
不含辐射安全许可证领取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有针对医院或类似场所服务的经验,能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2)具有水质、噪声和空气质量监测资质;
五.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 4月4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基建科
七.磋商时间:2019年 4 月 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基建科
十.磋商保证金:
无
十一.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单(各项监测费用均需单独列出)、急诊住院楼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方案(含检测设备或实验室情况,人员水平情况,工期及响应情况)、近5年相关业绩情况(复印件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公司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所有资料需盖公章并装订成一本密封包装。
十一.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基建科(潮王路318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71-85267049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