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关于医院120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的院内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 医院120车辆定点维修 项目进行院内遴选,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Q-2019-10
二.采购方式:院内遴选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 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医院120车辆定点维修 |
2辆 |
4.8/年 |
为医院2辆120车辆提供定点维修、保养、做漆、代办车辆年检等服务,服务期2年,服务期满双方合作良好,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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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浙江省财政厅公布的2019-2020省级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定点服务机构名单中的服务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相应文件一式3份,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定点采购单位证明材料;
3)针对医院120车辆的维修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方案;
4)常规服务外的其他优惠措施;
5)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16年1月1日起至今);
6)维修、保养工时费与材料费优惠率报价。
注:如有需要,车辆具体信息可向采购单位联系人获取。
六.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201室
八. 遴选时间:待定
九. 遴选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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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if]> | |||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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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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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提供的针对医院的维修、保养服务方案优劣。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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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能提供的其他优惠措施。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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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 |
优惠率报价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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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分 |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201室
联系人:应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85267042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