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土地预测绘院内议价公告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集诊疗、科研、教学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位于莫干山路和申花路交叉口西北侧GS0404-12地块,总建筑面积约4.8万方,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自筹。
一、本次院内议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招标人将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土地预测绘进行院内议价,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
1、招标内容: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土地预测绘
2、招标方式:院内议价
3、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服务要求等):
序号 |
内 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服务要求 |
服务周期要求 |
1 |
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土地预测绘 |
1 |
项 |
4万元 |
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的开展土地预测绘,并出具相关成果书等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4、项目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本项目用地位于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申花院区)内,莫干山路与申花路交叉口,GS0404-12地块,占地,面积约4.1万平方米,目前地块无建(构)筑物,有临时用房。采购人不安排现场勘查,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安排。
(2)土地预测绘应包括:现状测绘、权属调查、土地分类、土地等级、界址测量、控制测量、地籍测量、面积测算、勘测定界图、预测绘成果装订等,预测绘纳入勘测定界测绘内容;测绘点位、数量、质量需符合要求。
(3)勘测定界按照拔地定桩、土地分类、制图工天、导线点四项工作内容核定。
(4)按采购人要求对委托测绘地块埋放界址点,埋放次数不超过5次。
(5)本工程测量必须满足且不限于以下规范或标准要求(如版本有更新按最新版本):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浙江省标准DBJ10-5-98)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招标人及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
需报省以上审批的项目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测绘应同时采用杭州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
相关主管行政审批部门相关规范条例。
5、报价方式:按最终成交价格包干,报价应包含人工成本、设备及工器具费用、编制并提交成果资料的费用、专家评审或会议相关费用,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合理的利润、各种税、风险费等完成项目需要的全部费用。本项目中的测绘工作应该按照图纸、规划或相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并被纳入杭州市国土资源日常测绘从业单位名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截止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投标时间:2020年3月6日下午14:00
投标地点:杭州市潮王路318号浙江省新华医院基建科办公室
开标时间:2020年3月6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杭州市潮王路318号浙江省新华医院基建科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院内议价的投标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具体格式见附件),以及密封的投标书(1正本2副本)出席。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采取电话报名方式,投标文件在开标当日送达,每个单位仅派1名代表参加,并须配合医院做好人员登记、绿码检查与体温测量等工作。
四、院内议价文件组成内容(格式见附件):
1. 投标函
2. 投标函附表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6.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类似服务业绩表
9. 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0.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
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总分100分=商务报价20分+资信及技术80分)
(一)商务报价(20分):
报价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20分。
(二)资信及技术分(8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企业证书及业绩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 |
0~6分 |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证明材料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要求能体现评审要素。 |
0~10分 |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5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
0~5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证明材料得2.5分。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要求能体现评审要素。 |
0~5分 |
||
3 |
技术服务方案情况 |
供应商对项目技术方案的响应情况及对总体需求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测绘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
0~24分 |
4 |
保障措施 |
针对本项目的各项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措施等的综合评价。 |
0~5分 |
5 |
项目实施人员 |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人员中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的,每提供一人得5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
0~10分 |
项目团队成员资历、类似工作经验等。 注:提供人员信息、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等材料。 |
0~5分 |
||
6 |
仪器设备 |
投入本项目投入的的仪器设备情况 |
0-7分 |
7 |
售后服务内容 |
按供应商单位所在地或距离采购人最便捷的服务机构及其人员配置情况。 |
0~3分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工
联系电话:0571-85267049
地点:杭州市潮王路318号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