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煎药浓缩提取机、小动物定位系统等采购项目及设备维保项目的招标公告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关于煎药浓缩提取机、小动物定位系统等采购项目及设备维保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就 煎药浓缩提取机、动物定位系统等采购项目及设备维保 项目进行院内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yx-2020-00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煎药浓缩提取机 |
1台 |
5.5 |
中药房常规配置 |
|
2 |
动物定位系统 |
1台 |
5.5 |
中心实验室开展工作需要 |
|
3 |
纯水设备维保 |
2年 |
9.5 |
血透室纯水机日常维保 |
|
4 |
山东新华高温灭菌器维保 |
3年 |
6 |
供应室山东新华高温灭菌器日常维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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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氧舱维保 |
3年 |
9 |
高压氧舱日常维保 |
|
6 |
肠镜维修 |
1次 |
8 |
内镜室肠镜损坏单次维修 |
|
7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1台 |
3.8 |
心血管内科科研使用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101室设备科
开标时间:2020年6月5日 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楼4楼小会议室
(四)、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101室
联系人:吴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85267045、 8526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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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