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内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议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院内安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ABB-2020-02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院内安防系统维保 |
见附件 |
见附件 |
5 |
具体商品参数及技术指标见附件 |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 询价文件附件自行下载
六.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门诊楼五楼510
八. 询价时间:2020年12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 询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门诊楼五楼508会议室
十. 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五楼510
联系人:陈辉
联系电话:85267011/15700194243
询价文件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