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食堂洗碗机专用洗涤剂、催干剂采购的院内议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就 食堂洗碗机专用洗涤剂和催干剂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Q-2021-004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洗碗机专用洗涤剂、催干剂采购 |
4万元(2万元/年) |
1 |
项 |
为医院食堂提供洗碗机(迈科K260C)专用洗涤剂和催干剂,包含供货、配送、更换安装药水分配器及设备维保等服务。投标人按时按需分批次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2年。 |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议价,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肆份,响应文件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针对医院食堂洗碗机所提供的洗涤剂和催干剂的具体情况(包括规格、成分配比、MSDS说明及各类指标检测合格证明材料);
(4)服务人员的配置、产品运输、配送能力;
(5)供货服务承诺、质保期限、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其他优惠措施及承诺;
(6)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18年1月1日起至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商品(报价应包含运输费、人工费、税费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8)提供洗涤剂和催干剂样品各一桶(规格20L/桶,需有完整的产品外包装说明书)。
六、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浙江名医馆分馆二楼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296号)
八、磋商时间:待定
九、磋商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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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if]> | |||
资信、技术及 商务部分 |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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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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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剂、催干剂品牌、成分配比、检测报告及产品MSDS材料是否符合医院需求。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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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配置及运输、配送能力。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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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措施及服务承诺的优劣。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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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外观美观度、气味的舒适度、质量的优劣及外包装说明书反映的相关信息的符合程度。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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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部分 |
商品报价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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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分 |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浙江名医馆分馆二楼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296号)
联系人:石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67013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1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