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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招采工作合规性自查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16:45:40

一. 项目编号:xyy-2025-001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招采工作合规性自查服务进行院内议价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内容

预算金额

服务要求

1

1、检查项目招投标过程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规范文件要求;

2、检查项目招投标各项流程是否符合内控管理制度的要求;

3、检查项目合同签订的流程、合同主要条款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规范文件要求;

4、对项目后续管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合理建议。

4.0万元

人员要求:专项检查小组人员不少于4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开展形式:现场专项检查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成果形式: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五.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具有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认证的AA信用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誉,近3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审计咨询服务质量问题。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人[2018]67号”文发布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

六.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价格分30分,资信、服务、技术分70分。(评分表、报价表见附件)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2.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磋商文件组成内容:

1.投标函(格式自拟)

2.投标函附表(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6.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

8.投标人近三年(20224月起至今)类似服务业绩表

9.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

1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42516:30。凡符合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202542516:30(北京时间,下同),至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参与投标。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2025425133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随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效)以及密封的投标书(1正本2副本)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及其他形式的投标。

十一.磋商文件要求:正本 1 份,副本2份;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

十二.磋商时间、地点:20254251330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潮王院区)

十三.采购结果请关注我院官网进行的公示。

十四.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采购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新院区建设一期项目部徐老师
联系电话85267000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项目招采工作合规性自查服务的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