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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关于污泥池单次清淤项目院内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15:23: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污泥池单次清淤项目院内竞争性磋商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HQ-2023-020

二、 采购方式: 院内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污泥池单次清淤项目
2磋商控制价:本项目设磋商控制价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现场踏勘:安装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主,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4磋商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备注

1

污泥池及污泥浓缩池清理

含池体清理所需人工、临时通风、安全围栏、污泥脱水车、专用污泥脱水设备药剂、危险品包装袋、吨袋、项目前期报备、污泥处置备案、照明措施、气体检测仪器、含税等所有费用。

1

4.9万元

1、含完成污泥池及污泥浓缩池清理所需的人工费、临时通风、安全围栏、污泥脱水车、专用污泥脱水设备药剂、危险品包装袋、吨袋、项目前期报备、照明措施、气体检测仪器、污泥处置备案、污泥规范运输及处置、含税等所有费用。

2、污泥处置费结算按污泥的实际处置重量结算。

3、脱水污泥须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网上申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专业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2

污泥处置

预估污泥量5吨,5吨以内,按实际重量结算,超过5吨的,总量按5吨结算

1

 

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杭州市范围内具有清淤及污泥处置资质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份,密封保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0111日起至今);
4)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225 170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102
.院内磋商时间:20231227日星期三,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议价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401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类别

评审内容

分值

 

 

 

 

资信、技术及商务部分

公司信誉、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10分

3年内具有同类项目历史服务经验,每个类似业绩记2分,共计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分

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

10分

提供服务方案,按照服务科学性性进行评分。

10分

按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本项目要求的契合度进行评分。

30分

价格部分

报价

30分

总分

100分

十一.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邱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1571576614319884188294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3 1218
 

报价表.docx

清淤要求(单次).docx